湖北消防工程验收机构验收标准

时间: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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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消防工程的验收标准依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规范执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湖北消防工程验收

1.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与验收:根据《湖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特殊建设工程在施工前需经过消防设计审查,在工程竣工后进行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具体定义参照规定第十四条。

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需验收合格,确保从结构到装饰材料的消防安全。

3.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性:应提供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证明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合格证明、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4.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齐全: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必须齐全,确保消防设施如消防泵、喷淋系统、报警系统等的功能正常。

5.主要功能项目抽查:对消防工程的主要功能项目进行抽查,确保其性能符合相关专 业质量验收规范。

6.观感质量验收:对工程的外观质量进行评价,确保没有影响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的明显缺陷。

7.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含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需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8.申报材料:需提交《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施工图纸及竣工图纸、申请人和联系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9.验收流程:按照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实施。

请注意,具体的湖北消防工程验收机构验收标准可能会随政策、法规的更新而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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